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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2日清晨,重庆市奉节县城发生一起悲剧,一名二年级小学生在上学途中,不幸被三条恶犬咬死。目前,犬只喂养主人已被奉节警方控制,事件尚处于后续处置中,当事方还没有就善后事宜达成一致。
男童上学路上遭狗撕咬致死
记者了解到,4月22日清晨6时40分,奉节县报国路小学二年级学生小渤在上学途中,途经夔门街道长岭社区一乡村道路时被一独居农户喂养的狗撕咬其颈部,经120抢救无效死亡。经法医初检,该学生系创伤性休克加合并气管离断死亡。目前,狗的主人已被奉节警方控制。
4月24日上午,记者联系上长岭社区居民黄先生。他介绍,小渤是个男生,今年8岁,还有个弟弟读幼儿园。他的父母在外省打工,平时由爷爷刘先生看管。

小渤就读的报国路小学离家有4公里远,他每天需要步行数百米到马路的公交站,再乘公交去上学。弟弟上幼儿园,上学时间晚一些,而且有校车接送。每天清晨6点多,爷爷就会先送小渤去上学。当天早上,爷爷带着小渤走到半路,发现忘带公交卡,便转身回家去拿,不想发生意外。
黄先生说,养狗的独居农户家和小渤家是一个村民组的,隔得并不太远。这家主人是做冻货生意的,家里有冻库,但平时只有一名七八十岁的老人在家。主人就养了3只狗在家防贼。事发时,老人都还没起床。事后,三只狗均被处理,狗的主人也被控制。

在此提醒各位养狗人士,
5月1日起,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将施行。
该法第三十条明确规定:
单位和个人饲养犬只,
应按规定定期免疫接种狂犬病疫苗;
携带犬只出户的,
应按规定佩戴犬牌并采取系犬绳等措施。
5月1日起将要实施的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对养犬的禁忌做了明确,规定除了牵绳外还应定期接种疫苗并佩戴犬牌。
对于多次违规者,会处以高额罚款或者没收犬只。此外,《民法典》中也明确了相关事故的责任划分:宠物主人违反管理规定,没有对宠物采取相关安全措施,从而造成他人损害的,即便是受害人有故意激惹狗的行为,也只能减轻狗主人的责任,不能完全免责。
需要重点注意的是:从今年5月1日起,如果市民带狗狗出门,不佩戴犬牌和系犬绳的话,你的行为将不再是违规行为,而是违法行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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