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一扫
就有惊喜

投稿&答疑
纠错&侵删
近日,四川崇州一小区发生一起“狗咬人”事件,“2岁女童被猎犬撕咬致受伤严重”,引发关注相继多个相关话题登上热搜。

10月16日上午,在一段网友发布的视频中显示在一栋居民楼草坪上,一只大型黑犬正在疯狂撕咬倒在地上的孩子,孩童母亲正用身体保护着孩子,另一只白犬不停的在周围转圈,并有保洁人员试图拿拖把驱赶犬只。涉事小区物业工作人员称,事发后,狗咬伤人后已逃走,警方等部门正在全力寻找,公安、消防、社区,都在处理这个事情。目前涉事黑犬已被找到,目前还在排查寻找狗主人中。
而最让人痛心的是,“犬咬伤,右肾破裂伴有血肿形成,腹腔积液,胸背部等多处肤裂伤……”这是目前孩童的诊断结果。目前,受伤小孩正在医院接受治疗。孩童母亲采访中告知,带女儿出单元时,遭到两只狗扑上来撕咬,后来邻居上前帮忙,众人合力将狗赶走。她表示,女孩精神状态稳定,正在医院做清创手术,下一步她将追究小区物业和犬主责任。
此事件中,那些人该承担责任呢????
据了解,涉事犬是一条有主人的罗威纳犬。罗威纳犬身体强壮、动作迅猛、气势强悍,已被多座城市列为禁养犬。《成都市养犬管理条例》规定,在限养区禁止个人饲养烈性犬、大型犬。而事发小区附近的派出所民警告诉记者,该地区属于非限养区,不在养犬条例约束范围内。无论是《民法典》还是成都市地方法规,对于烈性犬的饲养、责任限定均有明确的规定。
从监控画面可以看出,从肇事犬只的体型、攻击性等角度,可以基本推测为属于禁养的烈性犬;此外犬只未系犬绳外出,违反了国家、地方的规定。犬只饲养人一方应当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此外,公安机关还应当对肇事犬只进行强制收容并对犬主处以罚款。

狗主人要承担什么责任?此事件中,犬主人对于行凶犬并未进行牵引等规范操作,对于女孩的损害应当由犬主人承担侵权责任。
在这起事故中,小区物业对于养犬相关问题做的也不够规范,比如有没有及时提醒办理犬证,有没有及时发现并对此类未进行牵引而遛狗的行为进行劝阻,同时做到提供一定的保障、警示义务等。业主们认为,物业对此负有责任。物业人员向家长表示,公司会先行垫付医药费。有政府工作人员称,目前相关部门非常重视此事,已请华西附二院医生对女童进行会诊。
为了孩子的安全,需要更加强化对养狗的责任感,而这责任感不仅仅表现在物业的提醒,更需要居民的自觉遵守。我们必须认识到,养狗不仅仅是一种权利,更是一项重要的社会责任。我们的社区需要更多的教育和宣传,让人们明白遵守规定的重要性。
坚决支持对涉案养犬人严厉惩罚。在人的生命安全面前,这不仅仅是一种态度,更是我们的基本责任。绝不应容忍将社会安宁置于危险之地的养犬行为,因为每个人都有权在安全的环境中生活。
网站展示的宠物及品牌信息和数据,是基于互联网大数据及品牌方的公开信息,收集整理客观呈现,仅提供参考使用,不代表网站支持观点;
如有侵权、错误信息,请及时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微信/MOB:189 6200 1606 商务合作加V:150616291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