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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鹬蚌相争,渔翁得利”的故事我们很熟悉,但是“鹬”这种鸟类并不常见。中秋国庆“双节”期间,民乐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民辅警和辖区群众共同救助了一只受伤的“小家伙”,后来才发现,竟然是国家三有保护动物——丘鹬。

10月4日上午,小学生周某在家长的陪同下来到民乐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手里捧着一只嘴巴又长又尖的“小家伙”向值班民警求助。经过民警初步判断,“小家伙”为国家三有保护动物——丘鹬,民警随即将丘鹬带回大队进行救助。10月6日下午,经过民警细心照顾,丘鹬已恢复体力,具备放生条件,民警将其放归大自然。

丘鹬是国家三有保护动物,体长35厘米,是一种涉禽,体型肥胖,腿短,嘴长且直,在我国主要为冬候鸟,部分夏候鸟。春季最早于3月末4月初迁到东北长白山,秋季于9月初至10月末南迁。体羽以黄褐色为主,头顶和枕部具有带状横纹,尾羽呈黑色,并散有锈色红斑,其末端呈黄灰色。

警方提示:野生动物是人类的朋友,是自然生态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大自然赋予人类的宝贵自然资源,爱护野生动物就是爱护人类自己。民警呼吁广大群众,当遇到受伤、行动不便的野生动物时,请将动物妥善安置,并及时拨打报警电话等待救援或送到野生动物救助站。同时警告猎捕者,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公安机关将依法严惩。
来源:张掖市公安局融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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