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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过不要脸的,没见过这么不要脸的,为了逃避法律的制裁竟想出自己是好心收养的借口,互联网是有记忆的!人要为自己做过的事情负责!
11月5日清晨,西安公安灞桥分局新筑派出所接到辖区群众报警称, 养了近两年的英短蓝白宠物猫不见了……

民警孙元轩立即赶往现场勘查。起初,失主以为是一个年轻人抱走的,但民警仔细查看监控视频、摸排走访,判断作案者的可能行进路线,最终追查到偷猫者另有其人。警方调取的监控显示, 11月3日晚9时许,一男子在城中村路上行走时,发现楼下有只猫,于是凑上前,猫受惊跑到了数米外的路口,男子先蹲下后又站起缓缓靠近,一把将猫抱起,从来路返回。
由于“偷猫贼”是名租户,真实身份难以确定。孙元轩多次到该男子住处打探,但该男子均未回家。民警再次通过查询村中监控,调查该男子驾驶车辆信息,最终顺利找到嫌疑人李某并成功将其抓获。
嫌疑人李某到案后对将猫抱走事实供认不讳, 但辩称其是好心收养走丢猫咪,不是盗窃,并出示了某交易网站发布的相关信息。
但在民警的进一步调查下,发现事实是, 李某先是于11月4日发布了一条卖猫信息,几天后他得知失主报案,为掩饰又将卖猫信息删除,重新发布了一条寻找猫主人的信息。面对公安机关的证据,该男子最终对自己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处理中。

民警顺利将被盗宠物猫寻回并发还报案人,报警群众为民警送来“神速破窃案 雄风扬警威”和“人民警察为人民 失而复得暖人心”两面锦旗,对民警力破小案、为民解忧的行为表示高度肯定。
警方提醒: 猫、狗等宠物属于公民、法人的合法财产,受到法律保护,任何秘密窃取他人财物的行为,都属于违法犯罪行为,将被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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