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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
05/14
17: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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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顺义,一宠物未栓绳扑倒老人,老人随后猝死,家属索赔80余万

导读

新修订的《动物防疫法》于5月1日正式施行,“遛狗不拴绳涉嫌违法”也成了备受关注的条款。(此前报道→@北京市民,5月1日起这样遛狗将违法!)近日,北京顺义就发生了一起饲养动物损害责任纠纷案件,古稀老人赵某被小区宠物狗扑倒后猝死,其家属将饲养人诉至法院,索赔80余万元。5月12日,北京顺义法院开庭审理了该起案件。

索赔80余万

原告:犬主应承担侵权责任

原告焦某称,2021年3月12日晚23时38分许,其72岁的老伴赵某在小区院内遛狗时,张某所饲养的狗扑向赵某,她因此摔倒致伤。十分钟左右,赵某丧失意识,焦某试探老伴鼻子发现已无呼吸,焦某迅速呼叫120急诊抢救。等赶到区医院时,赵某已停止呼吸和心跳,后因抢救无效死亡。

北京顺义,一宠物未栓绳扑倒老人,老人随后猝死,家属索赔80余万

焦某表示,张某饲养的是成年边牧,体高超过35厘米属于禁养犬种,未办理狗证,且张某遛狗时未牵狗绳。焦某认为,张某遛狗时未拴狗绳,未对动物采取安全措施,其饲养的动物造成赵某死亡,应当由张某承担侵权责任。 双方赔偿问题无法达成一致,遂起诉至法院,请求判令张某支付死亡赔偿金、丧葬费以及精神损害抚慰金共计839878元。

监控记录事发经过

被告:原告自己摔倒

原告张某则辩称,自己对赵某的死亡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当日23时38分,当发现自己的边牧犬与赵某所牵田园犬正发生追逐时,他立即前往控制边牧犬,自己与边牧未对赵某有过任何攻击加害行为,而赵某用脚连踢边牧犬多达7次,在边牧犬被控制并对赵某不产生任何危险的情况下,赵某最后一次踢边牧犬后退过程中,在未有外力的作用下因自身原因摔倒。赵某立即起身准备回家,后张某到赵某家门口时,赵某表示腰部不适。

北京顺义,一宠物未栓绳扑倒老人,老人随后猝死,家属索赔80余万

张某称,23点52分时,他与焦某互留电话,准备送狗回家后陪同前往医院。不料没走几步,赵某昏倒,“我与焦某将其抬进赵某家中。后凌晨左右,120救护车将赵某接走。送狗回家后,我与妻子立即前往医院,并主动支付了抢救费用。”

张某称,死亡鉴定结论显示赵某是猝死。结合赵某患有高血压等疾病史,张某认为,其死亡的直接原因系其自身严重基础疾病引起的,与张某和狗的行为无法律上的因果关系,请求法院驳回焦某的诉求。

庭审焦点:

自己摔倒?还是被撞倒?

在庭审中,张某指出,他的狗很温顺,从监控视频可以看出是赵某的狗吸引他的狗过去的,田园犬冲他的边牧犬发出吼叫,是赵某一直在踢踹边牧犬,导致自己摔倒。

死者女儿:“被告说狗没有攻击性,但从视频看,狗直接扑向了我母亲身边,如果狗离我母亲远,根本就踹不到。人在受到攻击时,下意识就是会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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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赵某摔倒后,张某有没有给予帮助,双方说法也不一。原告焦某表示,赵某被撞倒之后,张某与他的狗离开了现场,并未对赵某进行任何帮助。张某则辩解称,自己跟随赵某回了家,而且事发时,他也没有看到赵某摔倒,等回过头来赵某已经站起来了。

被告张某:“在现场赵某叫住我,让我别走说她腰疼,然后我就问她有没有事,她就走了,我就去了他们门口,过了一会赵某的老伴就出来喊我了,我跟家属说不行就去医院。“

原告焦某:“是我给追回来的,然后我让张某把电话号给我,接着我老伴就晕倒了,弄到屋里后我打了120。”

在庭审中,张某坚持认为,老人在接近凌晨去遛狗,家属应当陪同或者制止,所以家属也应当承担责任。

对于没有办理犬证和未拴绳的原因,张某解释,自己的户籍不在顺义,所以没有办理也没有向居住地报备;事发时已是深夜,且四周是半包围式的,因此没拴狗链。

张某还补充称,他虽未办理养犬证,但现在狗被没收并罚款5000元,他没有办理养犬证不能作为承担责任的依据。事发时接近凌晨,在小区封闭空旷的草坪上遛狗,这种情况未拴狗链是合理的,他也无法预知赵某在这段时间出来遛狗。事发后,张某主动进行了救治并带着礼品去慰问,故不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开庭当天,本案并未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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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出事儿则已

出了大事儿悔之晚矣

无论何时何地

遛狗一定记得拴好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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